【香港訊】 備受國際關注的香港媒體大亨、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在經歷長達156日的審訊後,於今日(12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等三項罪名全部成立。這宗依據《香港國安法》起訴的指標性案件,其判決不僅標誌著香港傳媒界一個時代的終結,也引發了國際社會對香港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現狀的強烈譴責與深切憂慮。
裁決與刑罰預期
現年78歲的黎智英,自2020年被捕以來已被單獨羈押超過五年。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長達855頁的裁決書中指出,黎智英利用旗下報章《蘋果日報》及其個人國際網絡,持續不斷地尋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意圖削弱兩地政府的權威。法庭認定,黎智英與同謀者串謀利用《蘋果日報》發布煽動性文章,以及與「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等組織合作,進行國際遊說,已明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根據《香港國安法》的規定,「勾結外國勢力」罪行重大者,最高可面臨終身監禁。法庭將於明年1月12日聽取求情陳詞,之後再擇日宣佈最終刑期。
國際反響與特區政府回應
判決結果甫一公佈,立即在國際社會引發軒然大波。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和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紛紛發表聲明,譴責這是一場「政治迫害」,並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英國外交部、美國國務院及台灣陸委會等,均對此案表達「極度痛心與失望」,認為判決進一步證明了香港的自由、民主與司法獨立已遭受嚴重侵蝕。
相對地,香港特區政府對法庭的定罪判決表示「歡迎」,並強調此案的審訊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