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渣男歷史

徐志摩的渣男歷史

徐志摩的浪漫詩詞和追求自由的愛情觀,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然而在其光芒四射的文學成就背後,卻隱藏著對元配張幼儀難以辯解的辜負與背棄。根據史料記載,這位五四新文學運動代表作家的婚姻生活,實則展現了傳統與現代價值觀碰撞下的殘酷現實。

傳統婚姻的開始

1915年,徐志摩二十歲時按照傳統婚姻安排,迎娶了年僅十六歲的張幼儀為妻。張幼儀出生於江蘇省寶山(今上海市寶山區)的名門之家,是當時知名人士張君勱、張公權的妹妹。這段婚姻並非出於雙方的自由戀愛,而是典型的傳統家庭安排。據記載,1913年,張幼儀的父母曾將徐志摩的照片拿給她看,而她只回應說:「我沒意見」。

婚後,徐志摩很快便「完成了傳宗接代的責任」,與張幼儀育有兩子:徐積鍇(1918年-2007年)和徐德生(1922年-1925年)。不久,徐志摩便遠赴西方求學,開始了他與元配漫長的分離。

異國背叛與殘忍離棄

當徐志摩遠赴西方求學時,張幼儀仍然在家鄉「力求上進的苦學英語,以為只要緊緊追隨丈夫的腳步便能抓住丈夫的心」。然而,徐志摩在英國留學期間卻邂逅了才情洋溢的林徽音,並為之傾心。

西元1922年(民國十一年)秋天,徐志摩從英國劍橋留學歸國,立即發表了一篇震驚中國社會的離婚通告。更加殘忍的是,當他決定與張幼儀離婚時,她正在異國他鄉,孤立無援且懷有身孕。這種情況下,幼儀「幾度失去求生的勇氣」,但最終她還是堅強起來,答應了志摩的要求,並決定留在異鄉重新開始自己的人生。

追求「靈魂伴侶」的代價

徐志摩在給恩師梁啟超的覆函中曾寫道:「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句話或許可以理解為他追求愛情自由的宣言,但同時也反映出其對傳統婚姻責任的輕視。

徐志摩帶著對林徽音的熱切期望返回中國,卻發現林徽音已接受父母安排另訂婚約,對象是他恩師的兒子梁思成2。之後,徐志摩與已婚的陸小曼相戀並結婚12。在短短的36年生命中,徐志摩追求愛情自由的同時,卻給他的元配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和生活的動盪。

張幼儀的堅韌與成就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徐志摩拋棄後,張幼儀並未被命運擊倒。她後來成為一位成功的銀行家與企業家,展現出非凡的堅韌與才能。張幼儀生於1900年1月29日,活到了1989年1月25日,享年近90歲,遠比因空難於36歲去世的徐志摩長壽許多。

張幼儀的生平也反映了中國女性在那個時代的掙扎與成長。她三歲時被要求纏足,但因二哥張君勱的反對而停止。當時母親問:「如果女兒不纏足,將來誰會娶她?」張君勱回答:「要是沒人娶她,我會照顧她。」這種家庭支持或許也是她後來能夠在徐志摩背叛後重新站立的重要因素。

文學成就與道德評判

徐志摩在文壇地位卓越,是五四時代新文學作家之一,早期與胡適、梁啟超等人創立「新月社」,並籌辦《新月》月刊、《詩刊》雜誌。他的詩情感豐富、音韻流暢、辭藻優美,具浪漫主義特色,是新格律派詩人代表。

然而,「八十年前的中國有太多的苦難、太多頑固封閉的社會傳統,以至於一個追求愛、美、自由的詩人對整個民族來說彷彿是一種奢侈」。在評價徐志摩時,我們需要將其放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同時也不能忽視他對元配所造成的傷害。

愛情自由與責任的失衡

徐志摩的一生充滿文學成就與感情糾葛,然而,從現代道德觀念來看,他對張幼儀的辜負無疑是其人生中的污點。在追求所謂「靈魂伴侶」的過程中,他忽視了對元配及子女的責任,導致張幼儀在異國他鄉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

他的婚姻行為反映出傳統與現代價值觀碰撞下的矛盾與殘酷。他以個人自由與感情追求為名,卻在實際行動中辜負了最應該珍視的人–他的元配張幼儀,這不僅是個人道德的失敗,也是那個時代社會轉型陣痛的縮影。

或許,真正的浪漫不僅在於追求心中的理想,更應在於對已有承諾的尊重與責任。我們在肯定徐志摩文學成就時,也不能迴避其在婚姻中的失責行為。

(圖片為AI生成)

資料來源參考

  1. https://cerclearning.tp.edu.tw/modern/datapage/79/author/175
  2. https://www.pts.org.tw/april/page2.html
yaeltaiwan
Author: K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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